征地风险评估主体及评估内容
目前,在征地风险评估的实际操作中,地方土地管理部门主要是责任主体。评估内容包括:
(1)征地的合法性。新疆环评验收机构说评估征地补偿安置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,涉及政策调整,利益调整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,政策法律依据是否充足。
(2)土地征用的合理性。它主要评估土地征用是否符合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水平,是否被绝大多数人接受,是否考虑到被征用土地的实际和长期利益,是否反映了公平原则。
(3)实施征地的前提条件。一方面,评估建设项目是否经过审查、审批程序和可行性论证,是否符合国家产业和相关政策;新疆环评验收机构说另一方面,评估征地或农用地转让的准备工作是否充分,如征地前存款是否落实、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宣传是否到位、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是否落实等。
(4)冲突和潜在风险。主要评估征地是否会导致利益相关者的严重反对,是否存在导致群体性事件(如激烈冲突、群体性上访等)的风险。在不久的将来和很长一段时间内,以及是否可能导致其他不稳定因素。
征地风险评估程序和方法
目前,征地社会稳定评估主要在项目建设用地审批前进行。包括数据收集、风险点调查、组织评估、指定计划等。具体如下:
一,数据收集:通过实地调查和数据查阅,收集风险评估所需的基本数据;
其次,风险点调查通过征地前通知、确认、听证等程序,新疆环评验收机构带大家了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点,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利益群体的意见,走访、讨论、识别征地风险点;
二,组织评估。全面了解相关情况后,作出实施征地、暂停征地、停止征地的决定,批准实施的征地同意组织材料申请建设用地审批;新疆环评验收机构提醒对于暂时不实施的征地行为,应在各方充分沟通、解决风险点问题得到群众理解后进行评估。矛盾可以解决的,可以实施征地,否则应当停止征地;
三,制定工作计划,制定解决和应急处置工作计划,由评估责任主体实施。
目前,评价方法主要是听取群众的意见,采取访问、讨论、问卷调查的形式,部分地区采取专家咨询的方式,征求相关领域的专家、被征用土地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。